


2021-03-19
1.事實發生日:110/03/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25,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62,67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2,67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訂定資金貸與限額
(1)公司名稱:永豐餘紙業(中山)有限公司等100%子公司共13家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25,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37,00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7,00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訂定資金貸與限額
(1)公司名稱: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25,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6,26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26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訂定資金貸與限額
(1)公司名稱:永豐餘紙業(廣州)有限公司等非100%子公司共2家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6,26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16,26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26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訂定資金貸與限額
(1)公司名稱:上海永豐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25,3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84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4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集團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訂定資金貸與限額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206,52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78,427
5.計息方式:
依年率3.25%~3.50%固定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營業及投資收入
(2)日期:
110/3/31~111/3/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485,39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4.4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申報新增之資金貸與金額,主要是因以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為首所簽訂之
資金池業務到期,重新辦理資金貸與限額所致。
第一筆為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對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依永豐餘造紙
(揚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的100%。
第二筆為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包括永豐餘藍色
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捷比達貿易(深圳)有限公司、
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及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深圳)公司),
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對上述各公司之資金貸與限額為人民幣1.0億元,且對上述
公司之貸與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的200%。
第三筆為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捷比達貿易
(深圳)有限公司、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及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
(深圳)公司等五家公司,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對上述公司之資金貸與限額依
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的10%為限。
第四筆為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直接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永豐餘造紙
(揚州)有限公司對上述公司之資金貸與限額依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報
淨值的10%為限,對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直接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之
貸與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的40%。
第五筆為上海永豐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對上海永豐餘國際
貿易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限額以人民幣65萬元為限。
上述公司之資金貸與限額規定,主要是針對以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為首所簽訂
之資金池內的所有參與者,如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有其他非資金池操作之資金
貸與情事發生,仍依照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所訂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辦理,並納入永豐餘造紙(揚州)有限公司依資金池操作所訂定之資金貸與限額合併控管。
資本額:
第一筆
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新台幣2,478,238仟元
第二筆100%子公司共13家
(1)永豐餘紙業(中山)有限公司:新台幣217,031仟元
(2)永豐餘紙業(東莞)有限公司:新台幣 216,965仟元
(3)永豐餘紙業(廈門)有限公司:新台幣 228,602仟元
(4)永豐餘紙業(福州)有限公司:新台幣 180,851仟元
(5)永豐餘紙業(昆山)有限公司:新台幣 387,127仟元
(6)永豐餘紙業(蘇州)有限公司:新台幣 253,197仟元
(7)永豐餘紙業(嘉興)有限公司:新台幣 180,851仟元
(8)永豐餘紙業(上海)有限公司:新台幣 283,281仟元
(9)永豐餘紙業(天津)有限公司:新台幣 287,769仟元
(10)永豐餘紙業(青島)有限公司:新台幣 285,247仟元
(11)永豐餘紙業(南京)有限公司:新台幣 313,744仟元
(12)昆山永豐餘廣告印務有限公司:新台幣 108,378仟元
(13)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新台幣 2,833,908仟元
第三筆 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捷比達貿易
(深圳)有限公司、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
(深圳)公司共5家
(1)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新台幣 216,497仟元
(2)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新台幣 13,984 仟元
(3)捷比達貿易(深圳)有限公司:新台幣 3,959仟元
(4)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新台幣 8,740仟元
(5)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深圳)公司:新台幣 -仟元
第四筆 非100%子公司共2家
(1)永豐餘紙業(廣州)有限公司:新台幣 325,793仟元
(2)江陰永豐餘造紙有限公司:新台幣 377,989仟元
第五筆
上海永豐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新台幣 4,370 仟元
累積盈虧:
第一筆
永豐餘工紙(揚州)投資有限公司:新台幣-2,374,449仟元
第二筆100%子公司共13家
(1)永豐餘紙業(中山)有限公司:新台幣817,949仟元
(2)永豐餘紙業(東莞)有限公司:新台幣288,765仟元
(3)永豐餘紙業(廈門)有限公司:新台幣-356,221仟元
(4)永豐餘紙業(福州)有限公司:新台幣-340,703仟元
(5)永豐餘紙業(昆山)有限公司:新台幣197,343 仟元
(6)永豐餘紙業(蘇州)有限公司:新台幣14,898仟元
(7)永豐餘紙業(嘉興)有限公司:新台幣-57,226 仟元
(8)永豐餘紙業(上海)有限公司:新台幣137,264仟元
(9)永豐餘紙業(天津)有限公司:新台幣549,300仟元
(10)永豐餘紙業(青島)有限公司:新台幣736,657仟元
(11)永豐餘紙業(南京)有限公司:新台幣153,105仟元
(12)昆山永豐餘廣告印務有限公司:新台幣-585,340仟元
(13)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新台幣1,687,457仟元
第三筆 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捷比達貿易
(深圳)有限公司、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
(深圳)公司共5家
(1)永豐餘藍色自然資源(揚州)有限公司:新台幣-117,057仟元
(2)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新台幣129,537 仟元
(3)捷比達貿易(深圳)有限公司:新台幣288,088仟元
(4)昆山永豐餘捷比達環保包裝設計有限公司:新台幣107,181仟元
(5)捷比達供應鏈管理服務(深圳)公司:新台幣39,422 仟元
第四筆 非100%子公司共2家
(1)永豐餘紙業(廣州)有限公司:新台幣183,792仟元
(2)江陰永豐餘造紙有限公司:新台幣-214,828仟元
第五筆
上海永豐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新台幣-6,507 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