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0
1. 原公告日期:109/08/13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購入新北市土城區土地。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其他土地共有人主張依土地法第34條之一執行優先購買權,因此本公司與原簽約之地主協議解除買賣契約。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尚未支付任何款項,對公司財務並無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